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,有效期满前3个月,应当向当地建设厅提出延期申请,属于下列延期审查范围。
一、延期审查范围 (一)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实行差异化管理,
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,需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:
1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,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;
2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,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;
3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,受到省建设厅通报批评的;
4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,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次以上(含3次)处罚、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;
5、未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的;
6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项资质升级的建筑施工。
(二)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,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,
不属于上述第(一)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,不再对其进行审查。